不自誇
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 (約翰福音 3:18)
要承認自己是個罪人,對於很多尚未接觸基督信仰的朋友,是非常困難的。人非聖賢,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,或許我們不曾強盜殺人,但那些嫉妒、謊言、憤怒、對人的惡意與攻擊,在神的眼裡也都是無法到達神所定下的標準的。聖經提醒我們,人必須看見自己的罪惡,懊悔自己所犯的錯,自己責備自己,知道唯有來到主耶穌面前認罪悔改,才能脫離罪的轄制。
願神今天在心中對你說:孩子,我要使世上愚拙、卑賤、軟弱、無用、被人厭棄的成為有福。因為我揀選這些人,好叫那些尊貴、智慧、強壯、富有的人羞愧,沒有可以自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