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擔錯誤
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或作:審判世人;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 (約翰福音 3:17)
台灣有「國家賠償法」。凡因為公務員的疏失造成人民自由或權利損害的時候,人民可以申請國賠。這法原是好意,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與權益,但有少數人將此法無限上綱,明明 是自己的疏失,卻依然申請國賠,把錯都推到別人與國家。先姑且不談這樣的國陪申請能否成功,聖經對我們的教導從來都不是這樣。神不喜歡我們逃避該負的責任,或是為了自身利益把矛頭指向別人。祂要我們時時刻刻反省自己,當我們犯錯就要誠心的回改與認錯,這樣才能慢慢的活出基督徒該有的樣式。
願神今天在心中對你說:孩子,每個人都會犯錯,這不要緊,有時你也會需要承擔錯誤的後果。不要總是把錯推在別人身上。我是公義的,我知道所有的對錯與是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