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救贖
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 (約翰一書 4:8)
神捨了祂的獨生子,究竟是為了什麼?人犯罪背叛神是極重大的事,而人應當順服神,否則是不能存在的。神要得著愛祂的人,並選擇以愛來換得,因此祂借著救贖的大愛來得著愛祂的人。神不以創造了宇宙萬有為滿足,惟獨要有愛的對象和交流,因為神就是愛,祂發出祂的愛,也要得到人對祂的愛。祂揀選了人作祂特愛的對象,也願意從人中間得到特別愛祂的人。蒙救贖的人,都是神所愛的人,也應當都是愛神的人。
願神今天在心中對你說:孩子,並不是每個信主的人都愛我,所以聖經上提到若有人愛神,這人是神所知道的,並且說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,可見並不是人都已經愛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