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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的名字

我們每個人都有個名字,代表我們個體的獨特性。通常姓名都是由父母、祖父母或其它親戚取定的。父母替子女取的名字,代表著父母對於這個小孩的期望。

沒有一個父母希望他的小孩將來學壞,所以取的名字大都是鼓勵進取向上的,如朝輝、大方、淑惠、美芳之類的。但是小孩長大以後的表現,未必與他的名字相符。許多人的表現恰與其名相反,是個很大的諷刺。

耶穌的名字卻不是他的父母給取的。馬利亞懷孕不是預期的,而是聖靈藉著天使成就在她的身上,名字也是由天使來宣告的。天使向馬利亞宣告這個信息時,給耶穌起了兩個名字,一個是“耶穌”,一個是“以馬內利”。所以耶穌的名字是上帝給他取的。

上帝取的名字,代表的不是一種期望,而是一個要成就的事情的宣告,宣告了耶穌來到世間的目的,上帝藉著他所要成就的事情。上帝有能力來成全這個宣告。

“耶穌”的意思是「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」。(馬太福音一章21節)當時的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,所以他們期待一位拯救者救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。許多跟隨耶穌的人,以為耶穌是為著這個政治目的來的。當他們發現耶穌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捉拿而被釘十字架時,他們的夢想就破滅了。

耶穌來的目的,是要將他的百姓從「罪惡」中拯救出來,而非從羅馬人手中救出來。靈魂的得救遠比肉體的得救要更重要。人人都有罪,因為有罪,所以和聖潔的上帝隔絕,並且不認識神,沒有永生。約翰福音三章16節說,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。

耶穌來到世間的目的,是要把人從罪惡中救出來,並且使接受相信祂的人得永生。

祂是怎樣把我們從罪惡之中拯救出來?祂為我們犧牲在十字架上,償付了罪的代價。耶穌不是經由男女受精而生下來的,祂是由聖靈孕育在人體而出生的,所以祂沒有人類遺傳下來的罪性與罪行,只有祂可以代替我們受罪的刑罰,使我們在上帝面前不再有罪人的身份。

另一方面,祂要將永生賜給我們。當我們不再是罪人了,上帝的生命就可以進入到我們的生命裡。上帝的生命如何進入到我們裡面?祂必須經由耶穌活在我們裡面。正如聖徒保羅說的,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」(加拉太書二章20節)今天我們所相信接受的是一位復活的耶穌,他能夠活在你我的生命裡面,把上帝的榮耀彰顯出來。

所以耶穌的名字,包含著「死」與「活」的兩層意義。他死是為了替我們除罪,他復活是為了讓我們得上帝的生命。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後的話「成了」,說明他完成了上帝賦予他的使命,也就是他名字所宣示的使命。「將他的百姓,就是相信接受他的人,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並賜給他們權柄做上帝的兒女,得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一章12節)

只要相信,就能得著上帝的生命。你不需要花代價來得永生,因為耶穌已經為你付了贖生命的代價,並且他把自己復活的生命當成禮物賜給你,只要你肯接受,你就能得著上帝的永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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