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小事VS做大事
前來牧會已經一段時間,常常質疑自己所做的事?一個牧師不是應該穿著英挺剪裁合宜的西裝,風采翩翩穿梭在講台間,讓底下的聽眾會友眼睛聚焦在自己身上,為著精彩的講論動人的信息而鼓掌喝采?可是怎麼看都不像現在的我?
其實我也穿西裝(只在週日),會友也十分支持鼓勵我,當我講道時他們也都做筆記認真聽道,但現實的牧會生活,是穿牛仔褲與涼鞋,是開門、關門、開信箱,整理信件,棑椅子,巡視教會,接聽電話,必要時還要面對要錢的流浪漢,處理停在大門口的車輛,驅趕野狗,撿拾別人亂丟的垃圾廚餘,施工中的監工,還需查看廁所有無衛生紙洗手乳,做必要的補充添置。這是每天都要做的工作,看起來都是小事,其實這就是牧會工作中的大事;想想若教會門口被不知名的車輛擋住?街友流浪漢來騷擾教會姊妹?上廁所沒有衛生紙?這些小事若發生會帶給教會多大的困擾?
什麼樣的傳道人會被耶穌認定是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?說實在的這大概也是所有牧者同工共同追逐的目標,「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忠心;在最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不義(路 16:10)。主人說:好!良善的僕人,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,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(路 19:17)」,其實神把忠心看做一個對傳道人或是門徒的一個檢驗,一個最簡單的測驗。
對於我這個牧養小教會的傳道人,並沒有太多外在的檢驗評斷,執事同工也抱持著肯定的態度,年長的弟兄姊妹更是愛護有加,常常給我鼓勵回饋,令我這個菜鳥傳道心中十分感恩,但面對呼召的主,面對那為我開路,給我服事機會的大老闆,我實在要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事奉。
我無法預測未來,但我深知祂掌握明天;我無力做好每件事,只求主給我忠心二字。
每件小事在上帝眼中可能都是大事,令我無法等閒視之;特別是在愛人的事上,總覺得是虧欠的,其實自己的愛十分有限,我只有不斷懇求能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,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,我學習以屬靈的角度來看世界上的事,如何用耶穌的眼光來解讀人生課題。
也常常覺得每件我們認為是大事、難事的,在上帝眼中只是a piece of cake,根本不太重要,畢竟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,祂的道路也非我們的道路,我們常常覺得數大便是美,錢多就是富足,可是在神眼中就未必如此,我們認為的大事,上帝可能看作小事。
近來參加一個為台灣中小型教會預備的「芥菜種計畫」,一位師母起來作見證,她從皮包中拿出一件件的法寶,有每日靈修六大準則,默想經文,推行海報一大堆,想她的教會一定是大復興,結果她在下台前說了一句:「我們教會人數只有個位數」,直到看到她給我們的教會週報,我才相信她的話;但我對她積極認真,毫不妥協的跟隨所有計畫的實施方式,她堅定的相信她的教會是一粒芥菜種,有一天會長成大樹的,這種不看環境的跟隨感動著我,她心中有一種「神聖的不滿足」,我不知道神看她們是小教會還是忠心愛神的大教會呢?
心中為我擁有的一切感恩,但我也有這種「神聖的不滿足」,我常常呼求神,要降下靈火燒入我的心中,從內而外煉盡一切,也求聖靈在教會中工作,用祂的愛與能力,恢復重建弟兄姊妹內在的聖城。
想我的心偶而也會做夢,覺得教會有好幾百人,有一個嶄新現代的會堂?這些不是不可能,只是不是現在,現在我仍然在檢垃圾與開關門,那種大聲宣告「我們要復興」仍在過程中,對現在的我,其實做小事就是為神做大事。
能夠站講台講道是榮耀的大事,能夠為別人禱告祝福是彰顯神的大能,能帶查經分享神的話,是上帝的託付與恩賜的使用,能站在傳道人這個尊貴的位份上,更是神恩典的選召;而我的教會更是一個有神聖潛能的芥菜種,具有大樹的DNA,終有一天會長成綠意如茵的大樹!我禱告也深深的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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